北京海淀法院连续两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微博)、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单位及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在昨日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主观上对于传播淫秽视频是明知的,但王欣对淫秽视频的态度是快播没义务管理,通过快播的行动也可以印证这种态度。
“快播公司和被告人明知道淫秽视频大量存在,而借此获取用户,获得影响力,并以此牟利。”
公诉人称,快播案是单位犯罪,企业负责人构成刑事犯罪,王欣是快播创始人,吴铭等人是直接领导人员,均负有刑事责任。
公诉人指出,本案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淫秽视频个数超过500个,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对王欣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欣一再强调技术本身并不可耻
对于公诉人指控,王欣在庭审中公开予以反驳,称公诉人列举的证据存在互联网常识错误,还有偏见。王欣的观点主要有3点:
1,色情网站不是互联网的主流,不信你找两个色情网站给我看看;
2,约炮不可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满足小众的需求不能成为主流;
3,快播员工的工资不高,为什么这么多人到快播来工作,为什么在公安查封下,仍然有很多员工周末加班,快播的员工为什么会要拼了命的违法?
吴铭要求公诉人举出实际例子,证明其在快播管理、市场等方面有实际作为。张克东则指出,快播的屏蔽机制一直在起作用,快播没有不作为。
辩护人则认为,公诉方所依据的法条和起诉书有所不符。迄今为止,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证据均无法证明快播公司主动(主动是重点)传播淫秽视频。
辩护人指出,并没有一条淫秽视频来源与快播公司有关,传播行为者不是快播公司,是某些站长。视频的搜索绝大通过的是百度搜索。快播没有主动传播。
“第一,快播不是发布工具;第二,快播没有为淫秽视频提供空间。缓存服务器的文件用快播软件是无法直接打开的。第三,快播和包括网联光通在内的运营商在没有收费合作关系。”
辩护人称,和快播播放器一样的还有暴风影音等,还有鉴定人用的完美解码,市场上还有各种各样的播放器。单独给快播播放器扣上所谓的“涉黄”帽子,是不合理的。
这场辩论中,王欣一再强调,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辩护人则指出,公诉人一直在很激动地问快播为啥不会转型?这个与常识相悖!
辩护人称,“有多少案件与百度云、网易云有关,为啥百度公司、网易公司不去变更经营方式?因为这种业务本身是中性的,是没有标签的,技术没有良性和恶性的。”
乐视举报快播 辩护人质疑乐视动机
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位于本市海淀区的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
后北京市公安局从上述服务器中的三台服务器里提取了29841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这是快播遭遇起诉的很重要证据。对此,王欣辩护人指出,“快播1000多台服务器,怎么就直接奔着这四台来了呢?你怎么锁定的呀?只能说四个字:动机不纯!”
辩护人还认为,本案的关键物证存在无法合理解释,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程序上本身就是错误的。涉案的视频是不是原服务器的视频,辩护人也深表怀疑。
中间有个插曲:辩护人向鉴定人发问,4台服务器的文件你们都看了吗?鉴定人:领导交给我多少我就看多少,拿来多少,我就看多少。辩护人:两万多视频都看了吗?鉴定人:对!
辩护人还提问鉴定人的工作时间,每天作息时间,随后提问周末是否休息,鉴定人表示周末休息。鉴定人也一一作答,称一天任务最少是看600部,最多看800部。
在昨日的快播庭审中,还有一个澄清。2014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快播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有媒体称,调查快播是因为腾讯“带头”举报。
公诉人在辩论中则透露,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这意味着腾讯过去多年“背了黑锅”,今朝终于得到澄清。
辩护人则质问乐视的举报,称“文创动力投资人是版权中心负责人,乐视网是文创动力客户之一,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如此有利害关系部门,怎么能私自开启、监测服务数据。”
对于乐视网举报快播的说法,乐视官方昨日晚间回应称,乐视曾于2012年投诉快播侵犯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与快播被诉涉黄无关。乐视CEO贾跃亭则自称比窦娥还冤。
而愤怒的网友在乐视相关社交账号下不断刷屏,连卖薯片的乐事也不幸躺枪,贴吧被爆吧。
王欣是以金钱衡量成败价值观的牺牲品
这场持续两天的快播庭审备受关注。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任何理由都无法掩盖快播违法事实,只要法律范围内审判就好。作为中国这一领域第一案,其宣判结果必会产生巨大影响。
有互联网高管称,检方没说到点上,没提QSI视频发布工具,没提黄色内容的服务器端缓存。
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微博)对腾讯科技表示,快播遭遇审判,主要有3点原因:
1,快播触碰国家政策红线,传播盗版和淫秽色情视频;2,快播触犯众怒,光国家版权局就投诉过快播多次;3,国家抓典型,快播正好撞到了枪口,且快播存在侥幸心理。
于国富指出,快播案一经处罚就产生立竿见影效果,快播风光时,大批中小网站都抄袭快播的P2P技术,随着快播遭遇天价处罚及CEO被抓,这种P2P技术模式抄袭浪潮很快瓦解。
“快播一案产生一个反思是,互联网公司凭什么不能承担这么重的法律责任。现在总理提倡全面创业,万众创新,很多人原以为非法行为披上互联网的外衣就安全了,就应该被宽容。”
于国富说,对快播的处罚从小的方面来说,使得国内视频内容更加规范,盗版现象减少,让影视产业得以繁荣,从大的方面说,互联网企业打法律擦边球的意识也在大幅减弱。
在这两天的庭审中,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等人明显比以前苍老了很多,引发了很多行业人士的感叹。而自2014年8月被抓,王欣已经被关押了长达1年半的时间。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微博)对腾讯科技表示,快播案被拖延了1年多审判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说明官方在对快播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方面比较犹豫,不排除内部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可能是体现了官方打击快播的决心,如果快播的团队不认罪,就把侦查和起诉的诉讼流程拖长,拖到他们认罪为止。
游云庭说,即便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最终被宣判无罪,也已被关在看守所1年多时间,都遭遇牢狱之灾。这就警示创业团队创业前要首先注意法律风险,进行商业模式事先的论证。
互联网分析人士方兴东(微博)则指出,不要美化快播,也不要妖魔化快播。合理依法判决是根本。可以说,王欣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唯利是图风气和整个社会以金钱衡量成败价值观的牺牲品。
“过去不少人依靠法律宽松和治理能力缺失,如鱼得水,成今天洗白的英雄。可惜王欣没他们那样幸运。他们曾为暴富而不择手段,缺乏基本原则和禁区。等真正踩上地雷才知道晚了。”
方兴东说,快播案警示业界每一个人,包括大佬们,要有互联网精神,要有对法律的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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